各股室、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》(清新普办〔2022〕2号)要求,我局制定了《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对照部门职责,积极推进普法责任落实。
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
2022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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